为持续充实公交车辆驾驶员队伍、提升公交运营服务水平,市公交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综合素质优良、驾驶技术过硬、服务规范文明的公交车辆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交车辆驾驶员    23人(第二批)
二、岗位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城市公交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政治素养、安全驾驶意识及经营服务理念;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A1”或“A3”驾驶证满一年(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3.女性38周岁以下,男性43周岁以下;已有职工社保和医保缴费经历和记录人员可适当放宽(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4.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就业失业人员、专业技能或专业技术人员、持有道路旅客运输资格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等人员可优先);
5.身体健康、视力正常、体貌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妨碍驾驶技能的疾病;
6.无违法犯罪、无征信不良记录、无吸毒史及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7.近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驾驶记录。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后影响使用的;
7.曾在本公司工作期间,因违纪违规被本公司辞退、解聘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用线上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实操考核、体检、考察及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第二批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5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指定地点或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复印件1份
5.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6.客运资格证(原件)
7.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证明
8.3年无交通事故证明1份
9.无犯罪记录证明
10.个人征信报告
11.社保历年缴费对账单(如有)
12.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现场报名:广元交发交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分公司,地址为广元市交通物流港上西园区B座4楼交服集团党群部,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39-2517797。
网络报名:将原件扫描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375573301@qq.com),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名称和报名资料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实操考核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和岗位适应能力。
1.成绩构成。实操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应聘者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考核纪律。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操考核实行当场打分、当场计分,并由应聘者本人现场签字确认成绩,确保公开透明。
3.成绩排序。在合格人员中,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4.监督机制。本次考核邀请集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确保过程公平、公正。
(四)体检与心理测评
根据实操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超过1:1的,考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
进入体检与心理测评环节人员,统一参加职业健康体检与心理素质测评,体检标准参照职业健康体检标准执行。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可根据考核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也可不再递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履职的重大疾病史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察及公示
按照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安全服务意识、适应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岗位匹配情况。结合考核结果、体检与心理测评情况、考察情况等综合确定拟录用人员。考察认为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需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
(六)录用
通过测试、体检与心理测评、考察并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办理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请应聘者务必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提前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或未及时回复的,视作弃权,责任自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另行通知。
(二)若本次拟聘用人数少于本次招聘人数,招聘公告继续有效,招满即止,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三)招聘与公告发布平台: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s://gzw.cngy.gov.cn)、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gysjfjt.com)、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四)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及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者,一经查实,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在广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广元交发交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分公司和广元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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