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元交投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面向企业内外公开招聘工程类专业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造价工程师  2名
监理工程师  4名
具体岗位名称及相关情况详见《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任职基本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团结合作,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和贯彻执行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能够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
4.无违法犯罪、违规违纪或受到问责追责等情形。
(二)资格要求
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及正式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10日18: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者请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并按要求详细填写,含1寸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相关资质证书,其他代表个人能力、任职经历的证明和业绩材料、获奖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的原件扫描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jljtrlzy@126.com),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名称和报名资料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同时将通过专业招聘网站发布职位信息和接受应聘者报名。
3.不符合任职条件和要求的请勿报名。未按要求投递的报名资料或简历将不予处理,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按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测试。资格审查时间暂定为2024年6月11日。资格审查及后续通知将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审核过程中应聘者无法联系或未及时回复的,视作弃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入后续各环节的不另行通知。
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相关要求情形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测试
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对应聘者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答辩过程、岗位认识及能力、其他综合素质做出评价,满分100分。应聘者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且须面试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否则视为面试不合格。
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0:1的增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测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测试总成绩。
(四)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第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考察流程。由考察小组以资格复审、证书查验、意向沟通、薪酬谈判等方式实施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岗位匹配情况,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背景调查。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情况,按程序经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有岗位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通过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http://gysjfjt.com/)。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和规定时间办理入职聘用手续并到岗。
考察、体检或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如需递补的只进行一次。
(八)试用和聘用
入职人员进入试用,试用期内如有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或工作能力等不达标者,将取消聘用。通过试用期考察、符合聘用条件者将予以转正,正式聘用。
四、岗位管理和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聘用后实行合同制管理,并可根据需要同时签订相关岗位聘任协议等。岗位薪酬待遇及绩效考核等按照聘用单位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五、组织实施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由四川广元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分公司具体实施招聘工作。
(二)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相关岗位的招聘,任何一环节确定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取消招聘或另行组织招聘。需要另行组织招聘的,将主要通过网络平台接受报名并按以上程序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公告。
六、纪律监督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过程由中共广元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39-2311305。
七、其他事项
(一)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联系方式  孙女士  18780902871
 
 
广元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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